2026-07-27

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,不是言論自由!

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,不是言論自由!
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,不是言論自由! ​ 國民黨側翼「風向株式會社」疑似用 #Deepfake AI深偽技術,偽造賴清德總統的聲音並發布影片,警方接獲檢舉,依法通知下架後,藍白卻群起護航。台北市長 #蔣萬安 指稱是「政治追殺」,台中市長 #盧秀燕 更指控是「打壓言論自由」。 ​ 我們嚴正指出:深偽影音是觸犯《刑法》的違法行為,「任何人」的聲音都不該被盜用! ​ 未經當事人同意,利用AI偽造他人聲音、影像,製作足以混淆真實性的影音內容,觸犯《刑法》第210條、216條、220條 #偽造文書 等罪。最高法院也早已認定:「聲紋」屬於個人資料,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取得、變造或冒用。 ​ 更諷刺的是,藍白自己過去也曾是Deepfake的受害者: ​ 2023年總統大選時,民眾黨前主席 #柯文哲 曾遭人冒名、變造錄音,民眾黨當時第一時間嚴正澄清、譴責假訊息,並迅速報案。後來偵辦發現源頭來自境外。 ​ 2025年國民黨主席選舉期間,也曾有人利用AI惡意變造 #郝龍斌 與 #柳采葳 的影像,柳采葳立即報案提告,趙少康更公開譴責「已經構成國安問題」。 ​ 我們就問:當自己人被Deepfake時,藍白就說是惡意變造、依法提告;現在Deepfake別人,怎麼突然變成「言論自由」了? ​ 照國民黨的邏輯,詐騙集團是不是也可以隨意複製別人的聲音進行詐騙,然後宣稱自己只是「言論自由」? ​ 創意無罪,偽造犯法。言論自由當然必須保障,但侵害他人隱私及偽造文書不是言論自由,這麼基本的道理,難道 #國民黨 和 #民眾黨 不懂嗎?確定要繼續瞎挺犯罪行為? 資料來源:民進黨
AI影音 偽造聲音 詐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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